基本案情李某经营的A公司从事农作物种子和牧草种子的生产、销售。2012年,李某与B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承包B公司1000亩土地种植黑麦草,期限一年,同时约定在不影响规划用地的情况下,李某有优先租赁权。李某租赁该土地直至2020年被收回。2014年,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指定A公司申报2015年农业部黑麦草良种基地项目。为达到土地租赁期限不少于10年的申报要求,李某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15年、面积2000亩的虚假协议,并由相关设计院完成..
2023-07-25
案件来源再审申请人杨雪平因与被申请人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玖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李传明、海南汇通置业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海南省美兰监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最高法民申3586号裁判要旨关于杨雪平向联合建工公司、玖基公司主张工程款是否有依据的问题。根据合同相对性的一般原则,杨雪平在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后有权向其转包或分包的相对人主张结算并支付相应工程款的权利。鉴于杨雪平与联合建工公司并未..
2023-07-24
问:甲向乙账户汇款后向法院起诉称汇错款,请求乙返还不当得利。乙辩称甲虽与其无法律关系,但甲的行为系偿还丙欠乙的货款,不构成不当得利。此时应当由谁就“没有法律根据”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答:给付行为没有法律根据是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之一。有观点认为,该构成要件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告承担,理由在于被告举证“有法律根据”系证明积极事实,相对容易;而原告举证“没有法律根据”则是证明消极事实,难度较大。反对者则认为,原告应当承..
2023-07-24
“这里有营商的法治沃土”。七月的南京,烈日炎炎。南京蔚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里格外忙碌,经济下行之下企业却产销两旺,生产的阿尔法机器狗C系列产品,获得1万多单意向订单,全款订单数千台。作为入选“2023中国未来独角兽TOP100”榜单,江苏省人工智能行业领军企业的科技公司,一年前却因芯片供应链不畅无法按时交货而遭多起诉讼?!拔ピ?倍赔偿,会让新科技企业倒在起跑线上。”蔚蓝科技创始人刘维超说,“法院加强沟通使案件庭外和解,帮助企..
2023-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930号【裁判要旨】公司虽向法院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员工为案件诉讼代理人,并在该委托书中注明该员工系其公司技术顾问。但该员工并未提交其与公司具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亦未提供其系公司技术顾问的相应证据,授权委托并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相应条件,故该员工依法不能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
2023-07-2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7月14日)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3-07-20
作者系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于《中国应用法学》瑕疵出资股东在限制其表决权决议中表决比例限制的认定——王某某、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诉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案裁判要旨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减少瑕疵出资股东出资额及公司注册资本,该瑕疵出资股东在此决议中的表决权应根据其瑕疵出资数额予以相应比例限制。案件索引一审: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10民初177号(2020年7月13日)二审:山东省高级人..
2023-07-20
01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共有设施的维修义务(2022)渝05民终991号【裁判要旨】物业服务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业主财产受到损害,业主主张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人赔偿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净景盖椤柯砟诚荡蠖煽谇承∏抵鳎澄镆倒鞠蹈眯∏奈镆捣衿笠?。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包括:1.物业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
2023-07-19
2023年7月16日,第二届“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创新奖”最终评选会采取线上云评审的方式举行。通过入围单位陈述、专家提问、入围单位回答等环节,评审专家按照创新性、组织性、引领性、推广性、专业性和成长性六个方面的标准,对入围项目进行独立投票和打分。经评选,廉洁合规创新奖共30家企业获奖,最佳创新项目奖共20个项目获奖,创新先锋人物奖共12位人物获奖?!懊裼笠盗嗪瞎娲葱陆薄弊槲峤?023年8月3日举办颁奖盛典,并将携手获奖单位、实..
2023-07-18
【实务要点】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问:在实践中有这种情形,即一方在合同书上签字,但实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为第三人,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答: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睹穹ǖ洹返谒陌倬攀醯谝豢罟娑ǎ暗笔氯瞬捎煤贤樾问蕉┝⒑贤?,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
2023-07-17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